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扛在肩上,强化政治监督、细化日常监督、深化巡察监督,三管齐下密织监督“防护网”,做实做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通过对具体问题的监督检查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抓党章和党内法规严肃化,抓党员干部日常言行规范化,抓政治责任落实具体化,防止把政治监督和业务工作搞成“两张皮”。制定政治监督方案,对监督事项列出检查清单,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核查、沟通反馈等方式,通过集中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筛查、核实。对轻微性问题,由包片工作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问题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进一步开展核查调查,涉嫌违纪的要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推动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细化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事、重点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重点事”方面,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在“重点人”方面,体现突出重点思想,特别是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盯紧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时。
深化巡察监督。牢牢把握“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形成震慑”的巡察工作主线,坚持“四个围绕”,即围绕职能厘权力、围绕权力找风险、围绕风险找问题、围绕问题找线索,改变“大水漫灌式”巡察,采取“一托二”模式,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巡全面巡。同时,强化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文章”。扎实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完善考核制度,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目前,已对15个乡镇和41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7轮、发现问题1243个,移交线索256件。(绥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