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召开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程某违规使用扶贫贷款的案情,组织学习了有关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对各驻村工作队存量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情况进行逐户摸排,发现8笔贷款使用不合规,已下发提醒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针对该案中暴露出扶贫贷款审批不严的问题,镇政府进一步细化了扶贫小额贷款使用办法,加强对审批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日前,石泉县迎丰镇党委有关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日前,针对查办的迎丰镇三起党员干部以贫困户名义申请小额贴息贷款,将本应用于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贷款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的问题,石泉县纪委监委向迎丰镇党委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迎丰镇党委对全镇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剖析问题形成原因,围绕有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是石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作用,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两书”作用,针对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向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意见,以有力的措施推动整体工作的落实。
为切实发挥好“两书”监督作用,严防出现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形式主义,该县坚持“谁承办、谁督办”的工作原则,建立专门台账,列出整改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挂号销账管理。通过专项督办、现场督查、电话跟踪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督促被整改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充分发挥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不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
对“两书”整改落实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切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细落实,真正发挥“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作用。同时,该县还将党组织或单位落实“两书”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让纪检监察建议真正的“长牙”“带电”,落地有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两书’作为利器,始终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中,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石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