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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三举措织牢党员干部澄清保护网

来源:秦风网 发布时间:2020-08-05 09:15 作者:陈学红

  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岚皋县全面落实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对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影响,还无责者清白;合理容错纠错,充分保护和激发干部大胆干事、履职担当的积极性,为担当者鼓劲;认真筛查诬告陷害诽谤干部的不实线索,坚决打击诬告陷害干部行为,为干事者撑腰。2018年以来,澄清8起涉及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反映,实施容错纠错16件21人。

坚决澄清保护,还无责者清白。党员干部认为受到诬陷诽谤、炒作报复的,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或县纪委监委提出调查保护申请。县纪委监委可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直接启动保护调查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做出评价结论,在所在单位或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反馈、澄清真相,消除事件负面影响,解除党员干部后顾之忧。2020年2月12日,有网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安康市政府市长赵俊民留言,反映滔河镇同心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发动不力、未控制红白喜事人数、村干部未联系湖北返乡人员等问题。经查,信访举报问题失实。随后,县纪委监委迅速到村,会同滔河镇党委召开疫情防控澄清反馈会,第一时间消除负面影响。

合理容错纠错,为担当者鼓劲。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准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鼓励支持各级党员干部发挥勇于担责、大胆创新、放手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2017年佐龙镇远景村在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工作中,因1户长年外出户旧房年久失修,威胁四邻安全,为消除安全隐患,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户旧房作为腾退对象上报县国土局并将其拆除,其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村干部张某某应负直接责任。鉴于张某某在工作中没有为个人谋取私利,事后能积极协调赔偿损失,化解矛盾。佐龙镇党委决定对张某某进行容错,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打击诬告陷害,为干事者撑腰。对经纪律审查、案件调查、组织发现、当事人提出为诬告陷害类线索的,由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进行核查。对各种诬告陷害、诽谤报复党员干部的,根据省纪委监委制定的《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坚决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查处追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特别是加大对失实举报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向蓄意诬告者亮明组织态度,约束失实举报行为,形成“鼓励如实举报、坚决打击失实举报”的有力震慑,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岚皋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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