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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整治工程建设突出问题:聚焦9重点严查5类人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0-07-13 16:05 作者:任志慧

据陕西省住建厅消息,即日起至9月末,陕西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将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确提出,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恶意竞标、违法转包分包、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建设工程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消除招投标过程中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重点整治骗取中标、强揽工程、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等九个方面,严查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标人、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这五类人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包括:

一是招标人将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应招未招等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等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是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虚假业绩、虚假人员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中标后借故种种不合理理由增加中标价格不签订合同。

四是投标人以恐吓、骚扰、威胁等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威逼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是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活动,或开标现场胡搅蛮缠、恐吓工作人员和其它投标人,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是代理机构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或售卖文件,故意利用投标环节程序操作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

七是评委专家在评标活动中收受招标人、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畸高畸低且无正当理由,影响评标评审结果公正性的行为。

八是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的行为。

九是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这一问题,早在今年3月份,陕西省就提出了,要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此次专项整治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据中纪委网站6月27日消息,陕西省已有10地市通报40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涉及到违规虚报土地征用费、虚开工程发票、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直接确定项目承包商等方面。在工程建设领域,要整治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在矿产开发领域,则要整治插手干预矿业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国有矿业权管理和转让;插手干预矿产开发经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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