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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1件

来源:秦风网 发布时间:2020-06-16 15:12 作者:杨莉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筑牢组织基础,确保职责到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形成统一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县纪委监委班子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对各级督办、交办、移送的问题线索,由委班子成员牵头包案负责、逐项分配到人,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筑牢思想基础,确保认识到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认清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形势和工作压力,时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学习,提高“挖伞”能力,经常性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提高纪检干部扫黑除恶打伞专业知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涉黑涉恶涉伞案件中能查、会查。

筑牢制度基础,确保配合到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先后出台《镇安县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镇安县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做到重要问题线索即时移送。严格执行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落实查处“保护伞”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对侦办、起诉、审判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填写《签字背书表》并随案卷一同流转、上报,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充分发挥镇安纪检监察系统片区协作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保证力量投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形成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极大的提升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工作合力,使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力度和案件查办效率明显提高。

截至目前,镇安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61件,已查结61件,处理6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33人。(镇安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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