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巡察监督关口前移,深入窗口单位、田间地头,面对面访民情、问民意。把延伸巡察村(社区)纳入整体规划,整合力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日前,西安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提出新要求。
“要紧扣政治监督首要职责,发挥政治巡察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意见》指出,在巡察过程中,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巡察监督,坚持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问题。要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推进巡察监督,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作为重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意见》明确了西安市委和区县党委要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区县党委书记要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抓紧抓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要有选择、有重点地灵活选择巡察方式,统筹规划全覆盖,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开展。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强调,要压实责任,严格督导,强化问责,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推行“一单位一清单”反馈模式,逐项列出被巡察单位需要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标准等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在分类处理延伸巡察村(社区)发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整改,做到“村居吹哨、部门报到”。探索建立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加强整改情况通报、公开,推动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评价整改,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意见》要求,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巡察机构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和成效评估,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公开曝光。每年确定部分党建工作薄弱、脱贫攻坚工作靠后、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等问题突出的基层党组织、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把巡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