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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斩断伸向低保户、五保户等 弱势群众的"黑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14 08:56 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雅玲

 “我让贪欲蒙蔽了眼睛,犯了不可挽回的错误。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愿意接受党组织的处分……”罗国洪的检讨书中,字里行间透露着悔恨。

  罗国洪,广东省连州市西岸镇东江村委会原干部。在村委会任职十多年来,罗国洪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把谋取私利的“黑手”伸向弱势群众,导致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2019年12月,罗国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如今,罗国洪悔恨不已,也警示着党员干部切勿重蹈覆辙。

  打小算盘 就是为了谋取私利

  罗国洪表里不一,明面上是为民办事,暗地里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是个典型的“两面人”。

  1998年至2017年,在长达19年的时间里,罗国洪都在西岸镇东江村委会任职,担任过村委会委员、治保主任、出纳。他对东江村的大小事了如指掌,业务非常熟悉,在当地群众看来,有事找他准没错。然而,要找罗国洪办事并非那么容易。“找罗国洪办事,都要给点辛苦费、劳务费,事情才能办下来。”有群众反映,罗国洪给了“好处”就马上办,不给“好处”则拖着办。

  2008年开始,西岸镇财政所要求各村集体根据“谁种粮谁获补”的种粮补贴政策,对放弃耕种田地的农户进行并户或者销户,将土地经营权和种粮补贴领取登记为现经营农户。

  时任东江村委会委员的罗国洪负责协助开展种粮补贴工作。通过伪造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罗国洪把死亡人员或无耕弃耕人员共计16人的种粮田地18.62亩并户至罗某辉、罗某芬、罗某圣、罗某兴、罗某平等5户人员的名下。“罗某辉、罗某芬、罗某圣等3人都是罗国洪的亲属,其中,罗某辉是他儿子,罗某芬是他弟弟,罗其圣是他侄子;罗某兴、罗某平是五保户,这几个人都没有实际耕种田地。”办案人员介绍,2009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罗国洪从该5户存折中套取种粮直补款共计26348元,供其个人使用。

  掩人耳目 将“黑手”伸向弱势群体

  利用职务便利尝到了甜头,罗国洪愈发丧失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将“黑手”伸向了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

  “唐大哥,您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吧?把户口簿给我,我帮您代办。”2014年5月,罗国洪来到石角潭村困难群众唐某友家中,以帮其办理二代身份证为由,骗取其户口簿。

  原来,已经60岁的唐某友符合办理农村五保供养的资格,罗国洪用唐某友证件为其办理了农村五保供养手续,并提供了此前擅自帮其办理并扣留的种粮补贴存折。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间,罗国洪先后用该存折领取了唐某友五保供养金2984元。

  直至2015年5月,唐某友才得知自己符合农村五保供养资格,到镇民政办填报有关申请时却被告知,早在一年前他已经成功办理了相关手续,五保供养金已按月划入其存折。得知代办人是罗国洪后,唐某友找到他,罗国洪才将存折和钱还给唐某友。

  在东江村,类似唐某友情况的还有很多。“我去找他拿回我的存折,他却说‘你问我拿存折,我就取消你的五保’。”有群众想找罗国洪想拿回自己种粮直补存折,由于不懂政策,又担心罗国洪取消自己的五保,只能作罢。

  办案人员介绍:“罗国洪之所以把‘黑手’伸向村里的孤寡老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弱势群体,一方面,因为这些人文化程度低,不懂政策,知道信息比较滞后;另一方面,这些人身体多半不太好,长期呆在家中,较少与其他人交流。对这些人群下手,较难被人发现。”

  心无敬畏 坠入违纪违法深渊

  “我要实名举报西岸镇东江村委会原干部罗国洪!”2017年11月,连州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四组工作人员在西岸镇东江村入户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时,收到村民的实名举报信。

  收到举报后,连州市委巡察办立即将问题线索转办给市纪委监委。经研判审批后,由市纪委信访室转由西岸镇纪委快查快结。

  “一开始,罗国洪能够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情况说明和部分材料复印件,也退还了私存的部分村民的种粮补贴存折和提取的部分种粮补贴款和五保供养金。但在我们完成撰写审查报告打算跟他进行违纪事实见面时,他却一反常态,不愿向组织作出检讨。”镇纪委办案人员介绍。

  原来,在罗国洪看来,他既然已经把钱退给村民了,就不应该受到处分。在掌握罗国洪这一思想动态后,办案人员多次与其谈政策、谈思想,最终使罗国洪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心中无敬畏,行为无约束。罗国洪身为党员,平常不注重学习,党性修养不高,纪法意识淡薄,在他看来,为群众办事,收取点“辛苦费”“劳务费”是理所当然的。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松了扣,贪欲的闸门也就随之打开,他肆无忌惮地钻空子、套取国家补贴,最终被开除党籍,其伸向弱势群众的“黑手”也终被斩断。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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