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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规范高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0-05-11 16:15

近年来,延川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监督利器,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建立健全制度15项。

建章立制,规范使用。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运用实施办法》,明确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简称“两书”)的适用范围和需要提出建议的情形;规范“两书”的内容和制发程序,执行及监督管理和结果运用。明确“两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纪检监察建议的相对人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监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反馈情况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症下药,精准建议。在依照党章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县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巡察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把脉,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确保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落地有声”。如针对我县7个镇街43户贫困户重复享受了保障房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县纪委、监委分别向相关镇街党委和县移民办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全县重复享受保障房和易地扶贫搬迁房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限期整改;针对贾家坪镇廉租房项目中存在的违纪问题,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但尾留的工程款一直未支付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彻底解决,导致工程承包人多次在网络媒体发布不实言论。县纪委、监委两次向贾家坪镇党委、政府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要求其限时解决尾留工程款问题;针对我县大禹街道虎白山村村干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原任村党支部书记虽被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但是村民的果树管理款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一直没有得到兑现的问题,县纪委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大禹街道党工委限期解决群众的资金兑现问题;针对县人防办存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县监委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提出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来的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居民被纳入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监委向民政局下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在全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

跟踪问效,确保实效。将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为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真正让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推动责任单位将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维护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办理、谁提出、谁督办”的原则,实行挂牌销号制,承办部门通过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办、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督促被建议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如我县贾家坪镇政府在第一次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未按时整改到位,县纪委安排由副书记带队对整改工作开展了“回头望”,现场督办使得尾留工程款的问题得以当场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针对查处的关庄镇太相寺村干部违纪案后下发的检查建议中村民大棚补助资金兑现未按时完成整改问题,县纪委及时约谈了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该问题得以全面彻底解决。

注重防控,巩固成果。切实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纪检监察建议书不仅作为具体工作的“督办书”和解决问题的“加急单”,更加成为提示风险的“预警灯”、祛除病灶的“千金方”。结合发现的问题,由被建议责任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典型案例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网”,达到“查处一个、建议一个、完善一批”效果。如县移民办收到监察建议后对全县重复享受保障房和易地扶贫搬迁房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了全面范围内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县民政局对照建议书要求,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建立健全《城镇居民低保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规定,成立专门调查组,依法追回损失,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县人防办对排查出的19个项目中存在易地建设费拖欠的问题,针对每个项目制定了追缴方案,限期追缴,将“一纸建议书”变成问题整改的“一堂课”。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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