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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秦风网 发布时间:2020-05-11 14:5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近日,宝鸡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宝鸡市种子工作站党支部书记朱培贤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朱培贤违规利用单位办公经费购买洗发水等物品发放职工劳保共2.54万元。私设“小金库”4.47万元,用于单位业务支出。2019年12月,朱培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宝鸡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王向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王向阳违规收受企业工会白酒6瓶。2018年11月至12月,王向阳下县工作期间违规收受核桃等土特产。2020年3月,王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麟游县档案局原局长吴天林、副局长任刚违规旅游等问题。2018年7月25日至27日,吴天林、任刚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赴延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借机到壶口瀑布等景区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0.34万元。吴天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吴天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眉县槐芽供销社原主任朱志斌违规领取补助费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9年4月,朱志斌违规领取补助费共12万元,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住宿费、加油费等共9.52万元。朱志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朱志斌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     (宝鸡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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