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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从严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四个不摘”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22 08:35 作者:记者 郭诗梦 通讯员 汪鹏

“你们家脱贫摘帽后,负责包扶你家的干部还来吗?”“来了后具体都干什么呢?”4月14日,柞水县联合督查组来到红岩寺镇大沙河村,抽查2019年脱贫摘帽贫困户生活现况,详细了解村里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的情况。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摘帽成果,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指标,全面加强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组织部、政法委等单位组建督查组,现场检查饮水、安全住房、教育、医疗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并对脱贫攻坚主责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脱贫摘帽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馈,督促立行立改; 对发现的干部作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综合研判、批办核查。

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该县出台了《柞水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和脱贫任务“清零”、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问题排查整改等方面出现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细化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责任追究的33种情形。今年一季度,该县扶贫领域追责问责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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