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对系统税务干部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线索20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次,采取组织措施185人次;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发现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34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收回并给予40名责任人相应处理……为了有效推动全系统纪检机构监督专责落地落实,省税务局出台《陕西省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通过突出监督重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等措施,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省税务局坚持政治导向,将监督内容归纳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反对“四风”、廉洁从政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正执行公务、规范行使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情况;党员干部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公德、树立家庭美德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等7大类。
聚焦7大类情况,省税务局将监督方式区分为案头监督和实地监督。其中案头监督包括上级转交信息、信访举报信息、案管系统信息、廉政档案信息等9大类26种监督方式;实地监督包括汇报会商、会议监督、廉政提醒和检查监督等4大类10种监督方式。同时,还针对36种监督方式的不同特点,明确了每一种监督方式的实施流程、工作要求和主责及协作部门,确保各类监督方式得到合理运用。
该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出台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总计开展各类监督3316次,其中案头监督748次,实地监督2568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26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18份,累计处置问题线索397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组织和个人1057次。省税务局还结合巡察、督察内审等部门信息,综合研判问题线索,找准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先后为全省税务系统16个单位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提供有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