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廉政考试制度是新形势下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印发后,我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密结合此前已在全市推行的廉政考试制度,着力抓规范、求提高,抓深化、求实效,抓拓展、求创新,任前考廉制度的推行工作有力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以来,市、县两级共组织4747名拟任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考试,其中县级干部1268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479名。对考试不合格的62名拟任职领导干部,依照规定予以延缓任用。
加强组织领导,在保障推行上打基础。任前廉政考试是一项影响面广、党员干部高度关注的新工作。为促进制度顺利实施,我市坚持多措并举,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成立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办公室”,由市纪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全市“考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组织部门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有关科室和专人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考廉”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组织部门密切配合,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负责的“考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深化学习宣传。为营造推行考廉制度的良好氛围,市、县两级通过编印学习资料,举办专栏、专刊以及专题培训会等方式,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法规知识。我们在“天汉清风”网专门开设了“在线学习”等专栏,上传学习资料,广泛宣传推行廉政考试的目的、意义及内容规定,并编印学习资料发放干部学习使用、对廉政法规专题辅导培训,有效促进了考廉制度的全面实施。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我们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了解掌握开展情况,并先后5次对县区开展专项检查,对个别县区存在的建立试题库、组织考试等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意见。
严格规范程序,在操作环节上求细化。为了使任前“考廉”规范有序进行,市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汉中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方案》,对考试对象、时间、内容、程序以及相关实施工作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采取模拟考试过程的形式,将通知对象、确定考场、明确监考、抽取试题、集中考试、组织评卷、公布成绩、成绩存档及组织补考等九个方面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了细化,制定了严密的组织考试流程图。在具体组织考试中,我们围绕各个步骤落实职责任务,明确工作规范,制作了考试成绩评分登记表、汇总审核表、成绩公布单等,突出抓好试题、监考、阅卷等三个重点环节,从委局机关和组织部、党校等部门抽选综合素质过硬的人员,建立了试题、监考人员、阅卷人员等“三库”,制定了考试工作人员纪律和考场纪律,做到了考试试题专人随机抽取、考前密封印制、考点当场拆封,监考人员、阅卷人员自觉履行职责,确保了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推进。
紧密结合实际,在深化拓展上促创新。我们注意把落实“考廉”制度放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大局中来把握,注重创新形式,做到“三结合一扩展”,拓展考试领域,扩大考试效果。一是把廉政考试与落实廉政培训等制度相结合。结合落实廉政考试制度,配套制定了《汉中市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等作了明确规定,先后举办了新任职县级领导和市直部门重点岗位负责人廉政教育培训班。此外,我们还积极落实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党委(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等制度,通过报送廉政讲稿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促进了廉政教育的制度化、长期化、经常化。二是把任前考廉与任期述廉相结合。为了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结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工作,要求述廉对象把学习廉政法规知识、廉洁从政情况列为必述内容,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监督,使考廉工作进一步深化。三是把廉政考试与干部考评考核相结合。在认真推行任前“考廉”制度的同时,一些县区充分发挥廉政考试的积极作用,以此为手段,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还联合举行普及性年度廉政法规考试,考试成绩进入干部廉政档案。四是把任前考廉的对象进一步扩展。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拓展“考廉”范围,将考廉对象扩展到基层单位负责人,扩大制度落实效果。一些单位还主动增加部门、系统有关廉政法规,充实考试内容,增强了考试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结果运用,在扩大影响上显成效。任前廉政考试制度能否取得实效,达到促学、实用的目的,关键在于能不能依照规定动“真格”。在落实“考廉”制度中,我们认真执行试卷评判标准,强化结果运用,严肃考廉制度的刚性,促使廉政教育由虚变实、由软变硬。通过对考试不合格的拟任领导干部人选,依照制度规定作出暂缓提拔的决定,在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大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考廉”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自觉性明显提高。真正让任前考廉既是提拔任用的一道关口,让廉政法规知识的学习变“被动学”为“主动学”,而且还要深学、精学,在工作中严要求上下功夫。(汉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