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始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体系、扩展监督渠道等,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提高了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围绕干部现实表现、工作实效等方面,研究出台《高陵区关于加强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监督实施办法(试行)》《高陵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交接工作监督事项规定(试行)》等,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及时了解干部在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中的精神状态、能力水平、工作实绩等,加强对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
三是扩展监督渠道。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精神状态。搭建信访举报多媒体平台,设立电子举报信箱,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督查督办、巡察、审计、新闻媒体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修订完善《高陵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办法》,将干部的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从严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今年对38名拟提拔或重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查核,依据“两项法规”规定,给予8人组织处理,其中6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出台《关于重申领导干部日常重大事项报备管理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严守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纪律规定,不越位、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