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蓝田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立足自身职责定位,用好纪律标尺,强化责任担当,“五轮驱动”,严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
充分发扬民主,严把“推荐关”。县纪委配合组织部门通过与拟推荐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同事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和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集中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情况,确保源头“清”。
建立会审机制,严把“意见关”。建立由县纪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委“八方会审”机制,围绕信访反映、问题线索、立案审查、纪律处分、问责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集体“会诊”、并出具明确而具体的廉政回复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挡在门外”。
组织廉政考试,严把“基础关”。考试采取开卷形式,允许参考人员查阅书籍、资料和笔记。考试内容为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测试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掌握和遵守的廉洁从政法规和党纪条规等基础性知识。
发挥第一职责,严把“监督关”。县纪委立足职责定位,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对新提拔拟任领导干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情况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确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暂缓或取消提拔使用。
开展谈心谈话,敲响“警示钟”。在通过廉政审核和任前廉政考试的基础上,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县管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由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集中廉政谈话,教育引导新任职同志时刻不忘纪律约束,敬畏法纪,心系群众,忠诚履职,积极作为,扣好“第一粒扣子”(蓝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