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以来,勉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纪委监委安排,认真研判、周密部署,细化分工、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统计数据真实性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把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监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立足职责定位,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委成立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探头”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督促统计系统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加强政治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统计机构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契机,集中力量抓深抓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切实担负起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关口前移、源头防控,真刀真枪查纠统计造假行为,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统计违法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执法、软执法、选择性执法甚至包庇纵容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等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畅通举报渠道,突出监督重点。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向社会发布关于在全县开展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公开治理重点和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问题线索研判,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中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规范处置。着力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为片面追求政绩制定脱离实际的目标任务,迫使下级单位、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造假作假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不抵制、不制止,放任、纵容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违规有偿提供数据、“买数卖数”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领导干部为骗取政绩编造假数字、搞“数字出官”等突出问题。对发生大面积或长期存在统计数据造假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彻查严处。
严格依纪依法,精准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加强与统计机构工作协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程序,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及时通报统计机构;统计机构根据职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涉嫌失职失责的有关责任人员提出予以问责的建议,按程序移送县纪委监委办理,对重大典型问题实行提级督办。深挖统计造假背后滥用职权、“以数谋私”等严重腐败问题,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审查调查;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追责和问责相区分,统筹考虑统计造假问题成因及发生过程,区分授意致使与失职失察等不同情形,综合把握违纪违法情节、社会危害影响、本人认识态度等因素,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通运用“三项机制”,查清问题事实,准确认定责任,精准调查处置,做到实事求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