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项审计中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配合中央巡视办建立健全有关巡视与审计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记者近日从审计署了解到,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同向发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在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上下功夫、见成效。”审计署审理司副司长王芳告诉记者,在各项审计中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等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据介绍,近年来,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去年5月以来,政策跟踪审计共审计各类项目1.9万个,累计抽查相关单位1.3万个,涉及资金3.04万亿元,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线索会商等协作配合机制,移送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此外,审计机关还配合中央巡视办建立健全有关巡视与审计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选派100余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审计人员参加中央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帮助中央巡视组全面了解情况、聚焦工作重点、突破疑点线索。
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审计监督同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重要着力点。据介绍,每年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都会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审计过程中也会注意走访了解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同时,纪检监察机关重视并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督促审计署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审计署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周志伟介绍,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组注重加强与审计署巡视、内审部门沟通协同,在对署有关司局级单位开展巡视、对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提供需重点关注内容,并对相关报告提出监督意见。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立足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