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安排虚报经济统计数据。”在今年4月19日岐山县委原书记何宏年被“双开”的公开通报消息中,“统计造假”问题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违犯事项,被省纪委监委明确指出。
在陕西,何宏年不是第一个落马的县委书记,但通报中有关“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的表述,这还是首次。无独有偶,在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中,我省又有3名公职人员因统计造假问题被给予政务处分。
类似案例,全国各地通报了不少。梳理发现,数据造假大都是权力滥用和政绩观扭曲共同作用的结果。数据“好看”固然重要,但失真的统计数据,将误导决策部门对经济形势的研判,因此必须“零容忍”。
11月8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立即传达学习《通知》,并就防范和惩治数字造假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预统计、虚假统计、“以数谋私”和“以数谋官”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坚决追责,对该问责不问责的严肃问责,对重点案件直查直办或提级督办。
此外,省纪委监委还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统计机构协调协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快查快处一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案例,公开通报一批典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的违纪违法代价将会越来越高。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从当下开始,从正在查办的案件做起,对统计数字负有领导、管理、监管责任的党员干部要深挖彻查、严惩不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