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汉中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5个市直部门,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5个方面19个整治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检查11个县区79所中小学校,核查疑似辍学学生13名,已劝返10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810所,惠及学生25万余人,共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88.6%,全市804所学校通过校内食堂供餐,占比为99.25%;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寄宿生66414人,全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对全市186个乡镇卫生院和2026个行政村卫生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统计,拟定《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共有390家医疗机构、1863名医务人员参加,累计义诊群众2270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6979份,收住院137人次,为住院患者开展义诊手术28余台次,为患者减免医疗费用共66248元。
着力解决贫困户人口饮水安全、旧宅基地腾退缓慢、危房改造、扶贫小额信贷用途不精准等问题。完成全市518个计划退出村农村饮水安全达标认定;腾退旧宅基地36005户11723亩,腾退率达到84.63%;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住房鉴定、危房改造、质量验收四个清单,对全市22.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排查,所有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全部得到保障;排查不精准贷款50户180.1万元,已整改13户30.3万元。
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全市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0件,罚没款116.82万元,吊销许可证2件,行政拘留1人,通报案件线索1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公安机关立案2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79件;取缔无证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3家,吊销许可证2件;开展执法检查16次,排查农家乐51家,饭店酒店108家,检查农贸市场13个,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单位139个;破获环食药案件24起,其中食品案件5起、药品案件5起、环境案件14起,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移送起诉9人,行政拘留2人。
着力解决农村低保、三资管理、房屋中介机构乱象、农村道路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对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漏保”对象502人重新纳入低保;全市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2118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并建立资产台帐;核查中心城区从事住房租赁的房屋中介机构35家;完成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252.9公里;投入水毁修复资金9485万元,修复水毁农村公路316条2539公里;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2923万元,积极保障全市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水、电、气、网”方面的问题。及时排查供水管网破损造成的漏水情况,累计发现并维修处置20余处漏点,30余次集中维修,对易发生漏点的地方提前实行技术封堵;整改供水水源地、蓄水池等保护不到位,供水管道裸露、存在供水安全隐患等问题11个;改造安装LED路灯74组,维修路灯4980盏次,更换电缆3.6千米,更换架空线路2千米,检修控制箱和监控设备180余次;对中心城区相关小区供气管网维修维护5公里,防锈刷漆100余公里;持续推进中心城区180万立方的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争取并划拨中央补助资金470万元,落实计划内用气指标8056万立方;修复农村地区网络故障10672个,更换老旧损坏设备515台(套),更换老旧损坏线路566.97皮长公里,农村网络故障平均处理时间5小时内,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宽带、4G网络全覆盖。
着力解决环境保护、营商环境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制定实施《关于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推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规范统筹监督检查考核等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对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再次梳理排查,印发督察通报40余份,发出整改督办函200余份,约谈县区、企业39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我市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受理各类环境投诉71起,办结68起;整改完成河湖“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问题17个;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组织十大类政策牵头单位梳理政策核心条款78条,制作相应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51个。
着力解决统计造假问题。制定《汉中市地方统计调查管理办法》;对全市2385户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有效性核查,对全市33户服务业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纠正7个县区38个村级单位历史性名称错误;对19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3家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汉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