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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给蒙冤受屈干部正名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布时间:2019-11-29 10:20 作者:王俊禄

       今年5月起,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出台了《党员干部失实反应澄清保护工作办法(试行)》,对澄清对象、程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当地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澄清就是还干部清白,为干部撑腰。不能让敢拼敢闯的干部背着包袱干事,影响了担当作为的激情”。

  给证实“清白”的干部正名,正了社会风气,给遭受冤屈的基层干部打了气、暖了心,值得点赞。

  干部被冤,不排除一些举报者或道听途说、掌握事实有误;也不排除一些人动机不纯、为个人目的借组织之力打击报复。

  不管是“误告”还是“诬告”,如果听凭发展,形成歪风,会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改革发展大局。

  “不放过一个坏人”与“不冤枉一个好人”,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打虎拍蝇”的同时,给经调查无问题的干部开张“健康证明”,还干部以“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是对改革发展担当者的担当,也是构建良好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的应有之举。

  如何“正名”?从实践看,应针对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对于一定范围内调查的,应在党组织或单位内部等相应范围内澄清所调查问题;已通过公众舆论造成社会影响的,则有必要以扩大会或书面形式,消除负面影响。互联网时代,也应当用好新兴媒介,扩大正名的传播范围。对“背黑锅”“受委屈”的党员干部,组织除了“正名”之外,如举报者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并触犯相关法律,司法机关应支持当事人依法追究诬告者的相应责任。(王俊禄)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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