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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 将扶贫领域作为警示教育“主课堂”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27 08:37 作者:记者 董渺 通讯员 李红亮

“扶贫资金都敢骗,像刘富立这样的村干部太不负责、太不称职了。”在刘富立案件的警示教育展板前,彬州市太峪镇镇村干部这样议论。

2016年6月,新民镇郭村原村主任刘富立因违规为非建档立卡户刘某申请购买扶贫安置房,骗取避灾搬迁补助资金。2018年11月,彬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刘富立开除党籍处分。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将扶贫领域“活教材”作为警示教育“主课堂”,将查处的刘富立等8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展板,在全市10个镇办和80多个部门巡回展览,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展板上的人和事使我心灵受到震撼,这些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行为也为我们这些基层干部敲响警钟。在以后工作中,我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敬畏党纪国法,千万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看完警示教育展板后,城关街道东街村党支部书记王晓梅由衷地感慨。

该市纪委监委把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大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曝光通报力度,向广大党员干部公开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思想根源入手剖析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切实心存戒惧,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在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同时,该市还积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实现执纪审查警示教育最大化。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干部、扶贫一线干部、镇村党员干部共18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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