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近期,杨凌示范区纪工委对两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杨陵区揉谷镇财政所所长刘万良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经查,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刘万良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服务对象杨凌平盛公司拨付拆迁工程款过程中,5次收取服务对象所送现金5000元,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严重损害示范区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刘万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2.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帅军峰、淡焱和新区工商分局冯勒宇3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2018年10月31日、12月5日和2019年3月6日,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帅军峰、淡焱和新区工商分局冯勒宇3人先后前往杨凌某茶楼检查工作。3名工作人员检查过程中“未按规定着装”,在检查过程中拍视频发抖音、与店员闲聊“茶文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在经营场所逗留时间较长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3月,帅军峰、淡焱、冯勒宇受到通报批评,撤销帅军峰新区分局第三监管组组长职务,降为监管员,并作出深刻检查。(杨凌示范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