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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加强日常监督 助推“十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秦风网 发布时间:2019-11-04 16:48 作者:西安市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机关在‘十项重点工作’推进中,要主动自觉地扛起日常监督,特别是政治监督的责任,保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1月1日,西安市纪委监委召开“十项重点工作”日常监督工作会,对加强日常监督进行部署。

构建纪检监察派驻巡察“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十项重点工作”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呢?据悉,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市委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构建纪检监察、派驻、巡察“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同向发力、协同推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员公职人员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十项重点工作”高效廉洁顺利推进。

在工作中,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以及省、市涉及“十项重点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重点监督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着力纠正只传达不研究、只表态不行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等问题。聚焦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组织领导、民主决策、推进落实、督导检查情况;着力纠正层层批转、应景造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聚焦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重点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监督管理情况,着力纠正不负责、不担当、失管失察、把关不严等问题。

同时,聚焦资金调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安全保障、征地拆迁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规范程序、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着力纠正制度缺失、程序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聚焦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党员、公职人员履职情况,重点监督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改进作风情况,着力纠正推诿扯皮、服务不到位、出工不出力,吃拿卡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政商勾结等问题。

三年内对“十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实现巡察全覆盖

为了推动日常监督取得实效,确保市委部署的十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每月暗访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插一线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党组织反馈,督促抓好整改。对审批缓慢、项目迟迟不落地或进度明显滞后等,倒查背后的作风问题;对“十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开展约谈,全面了解其思想认识、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诫勉谈话。同时,派员参加“十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研究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相关会议,对其议事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跟进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同时,强化巡察监督,将“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加大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年内对“十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实现巡察全覆盖。

市纪委还将向承担全市性重要任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和其他阶段性任务的组织和单位派出监察专员,根据授权,驻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广泛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来信、来电、来访及网络等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公布涉及“十项重点工作”作风纪律问题举报方式,对接收的信访举报建立台账、集中管理、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十项重点工作”推进中出现重大偏差失误者严肃追责

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坚决移送检察机关。对“十项重点工作”推进中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或者管党治党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的干部,积极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定期汇总分析涉及“十项重点工作”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针对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提出实施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制度、开展以案促改等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据悉,对“十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情况,市纪委监委将实行季度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对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考核考评,引导各监督主体把监督工作往细里做、朝实里抓。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将予以约谈提醒或追责问责。(西安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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