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10时,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中央政策研究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江金权回答了塔斯社记者关于“四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方面提出了哪些新举措?”的提问。
江金权表示,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是世界上共同的话题和共同的课题,应该说是国家治理关键的环节之一。这次全会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方面提出了三条要求:
一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党有党的监督机制,国家有国家的监督机制,要把两者协调起来,特别是成立了国家监委,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第二个是把现有的各种监督机制协调起来,比如推进党内各方面监督有效衔接,包括纪检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协调起来。还有,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从而健全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织密了监督之网。
二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公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监督的重点是权力的科学配置和规范运行。这次全会从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三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强化监督的规定,以切实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腐败就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以权牟利。要制止腐败,就要制约和监督权力。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坚定政治立场。这次全会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调深化标本兼治。概括就是继续从严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健全各项约束制度,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从机制上、制度上解决问题;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教育,筑牢不能腐的思想基础。
江金权表示,这次全会围绕这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相信,通过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强化监督、遏制腐败方面会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喻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