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洋县纪委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按照执纪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基本要求,认真履行党纪政务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着力构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工程”。截止目前,县纪委受理移送审理案件82件8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案9人。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审理工作政治属性。县纪委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审核处理案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审核处理放在首位,切实体现执纪审理的政治属性。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领域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通过审理相关案件,严肃惩处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强化监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协审探讨,确保案件精准定性量纪。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规范案件受理,严格证据审查,保障案件质量和处理效果。实行案件主审人制度,受理案件后,审理室主任指定主审人,待主审人阅卷形成初审报告后,召开审理室室务会议集体审议初审报告,由全体成员对案件定性、法规适用、量纪幅度逐一发表意见,吸纳其他人对案件的处置建议。同时,用好“判例”资源,将案件同之前办理的相似案件在违纪行为、量纪情节、处分档次等方面进行比对,一把尺子量到底,有效避免案件处理定性不平衡问题。
推进标本兼治,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将思想教育工作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始终,对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人员,在给予处分决定前,由审理室干部和违纪人员开展“同志式”谈心谈话,帮助受处分人员明析违纪行为发生的思想根源,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吸取教训,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通过审理环节谈心谈话,既教育挽救干部,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实现了审查调查工作整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业务指导,推动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县纪委加强对各镇(办)、派驻机构业务指导,形成全县上下坚决落实“查办案件质量比监察体制改革前的案件质量只能更高,而不能更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推动全县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创新形成“乡案县审”协审工作“4321”工作法,着重审核初核、立案、审查、初步审理四个文书材料,紧盯初核、立案、移送审理三个审批程序,要求审查卷与审理卷分开成卷,对协审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送审单位,在提高协审补证效率的同时,倒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执纪审理规范化意识。(洋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