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个月的焦虑,终于等来了今天的结果,此时的内心反而安定了下来,有的只是无尽的忏悔,我服从判决,不上诉。”2019年8月7日下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杨春挪用公款、受贿案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曾经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
1985年,杨春站上三尺讲台,成为了一名小学老师,先后在畜牧场中心小学、县实验小学工作,历任教师、年级主任、教科室副主任。在同事眼中,他一直是“踏实、勤奋、友善”,也是县教育系统人尽皆知的老实人,从教20年,凭借刻苦钻研、踏实肯干的劲头,杨春多次获得“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明星教师”“优课评选一等奖”等荣誉。2005年,靠着自己的努力,他从一线教师转型成为一名教研员。
留置期间,杨春回忆,刚成为教研员的时候,他也是雄心壮志,干劲十足,蹲点调研、跑片学习一样不落,多次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学工作,为全县小学培养了多名优秀语文教师,这些优秀教师很多也都走上了学校的领导岗位。随着名声与社会地位的转变,各种邀请也纷至沓来,有到学校作讲座的,有给年轻教师评课的,有进行教学指导的。慢慢的,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在各种奉承中开始飘飘然,逐渐放松了自律,变得计较个人得失。
2010年,杨春在南京参加活动时认识了朱某,朱某是南京凤凰母语研究所发行的《七彩语文》杂志在泗洪地区征订工作的负责人,杨春帮朱某引荐了县乡7所小学的校长,并利用教研员的身份向几位校长宣传《七彩语文》杂志,使得该县7所小学顺利征订了该杂志。朱某为了表示感激,先后7次共计送了4.5万元现金给他,他都“一一笑纳”。
2016年,某镇中心小学副校长杨某,先后两次请杨春为其家属陈某送教下乡、到市里上示范课进行指导和帮助,杨春也爽快地答应了,他认为这是自己作为教研员的分内工作。在杨春的指导下,陈某的两次课都上得很成功,也拿到了相关的示范课证书。事后,杨某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分两次将2000元超市购物卡交给他,他收得“心安理得”。
也就是从那时起,杨春发现,教研员这个身份带给他的不止是尊严和荣誉,还有意想不到的“商机”,只要自己还是教研员,“商机”就会源源不断。同样的“套路”,他3次“笑纳”了城区某小学副校长韩某的“感谢费”3000元超市购物卡。
此时的杨春,已经渐渐开始模糊教研员的定位,分不清界限,抵制不住诱惑,开始偏离轨道。
在贪欲中迷失了自我
随着角色转换,杨春身居的地位、交往的群体、工作的对象、研究的内容,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履行教研员职责的过程中,有了更多与权和钱打交道的机会。
2010年,“现代与经典”培训机构负责人陈某向县教育局教研室发送邀请函,杨春主动和陈某取得联系,并在联系过程中商谈好组织老师参加培训活动优惠的比例。杨春以教研员的身份向全县小学组业务校长下发“现代与经典”培训通知,陈某根据泗洪地区参加培训的人数给其“好处费”。2010年至2018年,杨春共收到陈某的“好处费”10余万元。
“我也知道他们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如果我不是教研员,没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不会找到我,那我既然付出了‘劳动’,拿一点报酬也不为过。”
就这样,杨春多次把教研员的职权当成自己敛财的“法宝”,在一点一滴的“默契”中丢失了自我,走向深渊。
家风不正成为自己走进铁窗的“帮凶”
家风不正,祸患不远,不良家风成了杨春走上不归路的“帮凶”。
7年前,杨春的儿子杨某退伍回家无所事事,前前后后四五份工作均不如其所愿,不是嫌脏就是嫌累,要么就是工资低。母亲程某竟也跟着帮腔,袒护孩子,就这样,杨某养成了追求金钱、依赖父母、坐享其成的不良习惯。
2012年10月,杨某在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5万元,用于农桥工程投资,贷款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杨某本息无归,无力偿还,杨春第一个想到的“救星”竟然是《阅读》杂志款。
2014年至2016年,杨春担任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泗洪地区《阅读》杂志通联员期间,全县所有征订《阅读》杂志的学校杂志款都由其收取、保管。杨春将杂志款保管在自己的银行卡上,并由其统一打给江苏教育报刊总社。2014年9月,杨春挪用了《阅读》杂志款25万余元用于偿还儿子杨某的银行贷款及利息。
“当时我也没多想,就是拿来救个急,贷款还了再还回来,而且我一直以为账户是我个人申请的,和单位无关,可以随意从卡上支配,只要我按时把钱款汇过去就可以了。谁知道一笔一笔,越来越多,洞越来越大,如果在家人最初动钱的时候,能够坚守,我也不会错这么离谱。”杨春忏悔道。
2015年12月,杨某再次从农商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到期后杨某仍无力偿还。2016年11月,杨春挪用《阅读》杂志款11万元转账到杨某的账户,杨某归还了部分借款,部分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并未用于归还贷款,之后这11万元也未归还。
“这张卡很快就成了家里的‘提款机’,儿子需要用钱,老婆需要用钱,都可以从这张卡上直接提取。大账小账进出太多,到最后,有的进出账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什么钱,我真是到了肆意妄为的地步。”留置期间,杨春悔不当初。
在关键的时候,家人没有及时阻止,反而变本加厉,成为了杨春腐败的“帮凶”,直至接受调查,杨春仍有18万元欠款尚未归还。
在接受审查期间,杨春对自己一路走来所犯的错误深刻忏悔。因其具有自首情节,并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够如实交代,真心悔罪,积极退赃,泗洪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理。
从“优秀教师”腐化成“阶下囚”,杨春的案例不禁让人警醒、惋惜,本应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但他为了一己私利,失守底线,以身试法。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只有守住清廉才能站得直、行得正,任何形式的贪腐必将“引火自焚”。(江苏省泗洪县纪委监委 张梅 吴少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