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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创新村级巡察方式方法推进巡察全覆盖

来源:秦风网 发布时间:2019-10-09 15:56 作者:城固县纪委监委

为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和惩治腐败“零容忍”要求,今年以来,城固县加强村级巡察工作的探索和调研,近期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创新村级巡察工作方式和方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治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体系。

一、优化巡察方式

一是一般村(社区)“延伸巡”。县委巡察机构在对镇、街道办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时,对于运行平稳、个性问题较少、体量较小的村(社区),由县委巡察组抽调镇(办)纪委书记、组织委员、财政所长、司法所长等人员组成联动巡察组,配合县委巡察组对镇(办)下辖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镇村同巡,镇(办)党委联动巡察组听从县委巡察组安排,开展村级巡察工作,重在传导释放从严治党压力信号,将村(社区)巡察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向县委巡察组报告。

二是重点村(社区)“直接巡”。县委巡察机构在对镇、街道办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时,对于工作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经济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存在廉政风险的村(社区)党组织,由县委巡察组直接开展巡察。

三是后进村(社区)“提级巡”。县委巡察机构在对镇、街道办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时,对于“两委”班子软弱涣散、不团结,工作推进乏力、矛盾尖锐,反映问题集中的村(社区)党组织,由县委巡察办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步成立专项巡察组,提级开展巡察,重点深挖存在问题根源,从体制机制上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将巡察结果直接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细化巡察内容

一是加强对中央惠民利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领导作用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建基础工作缺失、薄弱,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着力发现和查纠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四是着力发现和查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五是着力发现和查纠在农村强农惠农资金落实、项目建设、“三资”监管等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六是着力发现和查纠以拉票贿选、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侵害村(居)民民主权利等问题;七是着力发现和查纠信访矛盾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导致越级访、群体访、缠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八是着力发现和查纠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纵容、支持、勾结黑恶势力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创新巡察方法

一是简化程序。村级巡察要结合实际,遵循精简高效原则,简化流程,优化工作环节,删繁就简,快进快出,提高效率,体现“短平快”。二是分类施策。先研后巡,巡察前先要对各村(社区)情况进行研判,按照党组织工作力度、经济体量大小、问题反映集中程度、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对各村进行分类,坚持因村施策。对基础较好、情况简单的快进快出,重在传导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的强烈信号;对体量较大、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时间,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先审后巡,根据巡察工作年度计划,镇(办)党委提前安排财政审计所工作人员对各村惠农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报送县委巡察组,为巡察组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依据;先改后巡,将共性问题、各级巡视巡察检查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通过落实问题整改情况,了解所巡察党组织是否履行工作责任制,是否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三是县镇联动。统筹镇(办)力量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既体现镇(办)党委主体责任,又发挥人员熟、情况明、底子清的优势,集中迅速对村(社区)开展巡察监督。四是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百姓家中、田间地头,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贫困户、低保户等的意见建议,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中访民情、察民意,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微腐败”问题。(城固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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