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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收受“打点费” 自酿“苦酒”

——永寿县城市执法管理局垃圾填埋场长杨宽平违反廉洁纪律案剖析
来源:秦风网 发布时间:2019-09-29 15:22 作者:永寿县纪委监委

“这件事是我没有坚持原则和底线,确实做得不对。通过监委的谈话和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了错误,给组织和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深感惭愧。”杨宽平在反思材料中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和愧疚,但为时已晚,只能吞下自己自酿的“苦酒”。

2013年10月,永寿县城市执法管理局垃圾填埋场场长杨宽平,工作方式简单、作风粗暴,该场公益性岗位朱某等五名工作人员为了不被其训斥刁难,也为了给自己行工作方便,每人每月给予杨宽平一定的“打点费”。当工作人员工资每月仅730元时,每人每月要向其上交30元,随着工资的上涨,每人每月给予的“打点费”上涨至40元。截止2016年10月杨宽平共违规收受本单位基层公益岗位工作人员6600元的“打点费”全部用于个人支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

公益性岗位是国家为解决困难及特殊群体生产生活的保障措施,对这些困难群众打歪主意、下黑手,钱数虽少,危害甚大。杨宽平作为县垃圾填埋场场长,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长达三年收受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打点费”,这种“雁过拔毛”的行为,看似温柔,但拔掉的却是公道人心,是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党的公信力和执政基础,必须严惩不怠。

2019年9月17日,经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宽平政务记过处分,并责令其将违纪所得6600元全数返还给五名工作人员。2019年9月26日县纪委监委对该局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约谈中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求该局要结合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好对下属教育监管的主体责任;要以案学纪、以案明纪、以案识纪,在全局以案促改,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戒,知止知畏,坚决筑牢防范“蝇贪”和“微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织密制度监督网,层层精准发力,不给“微腐败”留下生存空间;要继续加大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厉查处,绝不姑息。(永寿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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