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既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继续贯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更是抓好改革落实的重要方法论,为新时代陕西进一步强化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行政的协同性提供了根本遵循。
改革与法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改革以灵活性和创新性来变法改制,而法治以稳定性权威性来实现社会治理,二者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博弈与冲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等经典命题,深刻阐明了改革与法治的互动逻辑与辩证关系,标志着我国改革推进方式的重大调整,也是十八大以来党治国理政的重大理论创新。
中欧班列(西安—马拉舍维奇)从西安国际港站发车 周明明/摄
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就是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使改革因法治而得到有效推进,使法治因改革而得到不断完善,实现改革与法治的统筹协调和相得益彰。一方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法治能够平衡、协调现代化进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利益关系,消除各种深层次体制壁垒与改革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规范改革权限和程序,保障改革目标和原则的实现,为改革创造条件、塑造秩序、降低风险、破除障碍,提供确保改革行稳致远的唯一正确平台和轨道。要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改革要坚守法律红线,但也不简单因无现行法律依据拖延。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另一方面,坚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法治领域的全面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要求。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来修修补补,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改革既是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法治获得自我发展和与时俱进品格特征的重要动力,改革实践不断丰富和拓展着法治的内涵与外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加强法治
新时代以来,陕西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厉行法治,在实践中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同完善法治有机结合。一方面,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结合地方改革需求,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做到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法依规进行,并在先行先试领域确立容错纠错机制,用法治最大程度保障改革创新活力。紧跟改革进度,推进落实金融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传承历史文脉、坚持生态优先等重大改革理念和部署,及时制定地方金融、乡村振兴促进、秦腔艺术保护发展传承等条例,修订全民健身、物业服务管理、秦始皇陵保护、渭河流域等条例和办法,用法治护航改革进程。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领域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破除改革发展的“绊马索”。及时总结经验,用法治确认改革成果,如在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吸纳近年来被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新成果新做法,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另一方面,以改革之力不断完善法治。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委员会协调小组联系机制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等先进做法被推介全国。健全地方立法机制体制,在全国创新构建行政领域“数字立法”平台,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大调解工作格局和大普法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云横秦岭 视觉中国/供图
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加强法治,要确保改革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省也仍有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需要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牵涉的利益格局十分复杂,要求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因此,必须更好地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进一步坚持法治与改革深度协调、齐头并进,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好发挥法治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作用。一方面,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相统一。改革决策应与涉及的立法问题一体规划,同步推进,不断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和执行力。主责单位要主动同立法机构衔接,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增强改革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立法也应主动锚定改革目标,立足陕西省情,紧盯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本地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统筹立改废释纂,努力提高立法内容与改革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另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进地方法治领域改革。必须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科学方法,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牢牢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用法治改革破解深层次障碍,彰显制度活力。要不断持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改革和法治同频共振
新时代新征程上,陕西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要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并驾齐驱,将法治深入到科技创新、能源和文旅改革、扩大制度性开放等地方比较优势领域的改革新部署上,除沉疴、破藩篱,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落地见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陕西篇章提供强大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要利用好陕西科教创新名片,善于充分发挥法治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高效化解矛盾等方面的显著作用,坚持用法治手段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秦创原平台建设政策包体系,推动秦创原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跟进,让法治成为推动陕西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助推器”和“压舱石”,为陕西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全国创新高地保驾护航。
要进一步加大对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一区三基地”的创新攻势和改革推进。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策和要素保障制度体系,深化电力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能源资源、技术和产业链国际合作机制体制,持续优化发展环境。要更加主动地加强地方金融制度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等制度创新和地方试点,增强金融与财政、产业等相关政策的协调呼应,助推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提升化解风险和服务能力。
要深化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我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适时修订旅游条例,推进落实打造陕西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用法治鼓励高科技应用,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强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增强文旅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旅市场体系,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文旅业高质量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
要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打造向西开放发展的重要基地。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陕西应通过改革与法治双向发力,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不断优化省外、海外布局,积极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和高效率贸易通道。应深入推动实施陕西自贸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更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外法治工作机制,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深化“一带一路”国别法律制度和政策研究,优化涉外法律服务,推广多种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融合的“融解决”机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积极宣传、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陕西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