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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明纪律规范履职用权

来源:当代陕西 发布时间:2024-05-23 17:48 作者:本刊特约评论员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尺”。纪律越严明,违规用权的机会就越少,犯错误的可能性就越小。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有力营造了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基础性法规,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出“负面清单”,划定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些纪律规定是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坐标”、干事创业的“标尺”,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必须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规范党员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确保把好“方向盘”。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必须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党的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等行为,确保党员干部按照组织原则履职用权、立身做事。

廉洁纪律是履职用权的“安全带”。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群众纪律关系履职用权的群众基础。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侵害和漠视群众利益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必须坚决纠治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等问题,树立正确导向,弘扬务实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生活纪律是其他纪律的前提。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中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必须严肃生活纪律,坚决抵制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引导党员干部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只有强有力的执行,才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让干部有畏有为。

纪律和规矩是一种准则、一种约束,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要紧抓党纪学习教育契机,把学纪明纪与执纪守纪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的过程。

责任编辑:刘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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