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代陕西 / 正刊 / 2024年 / 第20期 / 正文

装好“稳定器”:突出抓好重点群体

来源:当代陕西 发布时间:2024-11-21 11:36 作者:井文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点和关键。重点群体就业稳,则就业大局稳。解决好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提升就业质量的重中之重。

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抓重点带一般,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和践行的工作方法。“十四五”时期,我国需在城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劳动力年均在2500万人以上,还有大量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做好他们的就业工作,就稳住了就业基本盘。

工人在生产玩具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高质量发展。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知识经济、数字经济背景下,经济发展对知识、科技和创新的依赖越来越大。作为知识型、科技型和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来源,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充分就业,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持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时,高校毕业生承载着个人理想和家庭期望,他们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对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农民工就业事关共同富裕。农民工是最大的劳动力转移输出群体,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就业,不仅有利于稳定就业大局,而且对加快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3年,我国农民工规模已达2.98亿人,占就业人口40%左右。广大农民工活跃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为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农民工就业收入的增加,能够刺激和扩大消费,形成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农民工积累的经验和技能,能够带动就业创业,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退役军人就业事关强军兴军。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个群体数量较大、优势独特,在部队时经受了严格训练,是保家卫国的坚强柱石;退役后奋战在各行各业,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既是对退役军人在原有岗位战位拼搏奉献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现役军人心无旁骛练兵备战的有力承诺,更是对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热情的极大鼓舞。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发挥退役军人的人才资源优势,为他们施展才华搭建广阔舞台,充分激发建功新时代的奋斗奉献精神,引导他们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承担重要任务、发挥更大作用。

难在供需失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就业压力依然存在,重点群体就业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

大学生就业供需矛盾加剧。据统计,202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1179万,创历史新高。相对于毕业生数量的快速增长,就业岗位的增速较慢,供需不够平衡,部分毕业生以游学、考研等形式延缓就业。同时,由于一些高校在专业设置、课程更新、教育引导等方面比较滞后,导致出现部分毕业生专业能力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就业期望与现实脱节等问题。

数智科创工作是年轻人择业的优选

农民工就业结构失衡问题突出。一方面,是数量上的结构失衡。在企业用工需求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农民工供给量大于市场用工需求量,体现为“就业难”。另一方面,是技能上的结构失衡。当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迫切需要更多数量的知识型、技能型人才,但不少农民工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单一陈旧,难以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要求,体现为“招工难”。

退役军人就业角色转换困难。退役军人长期在部队服役,一定程度存在知识体系、职业素养、专业技能与地方需求、市场环境不相匹配的问题,在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中,往往难以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或创业项目。加之大多数退役军人离开军营前没有积累足够的社会工作经验,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不足,这也进一步增加了其就业难度。

贵在精准施策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关键在于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应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制定支持政策、提供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就业质量和水平。

搭桥拓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先,专业与就业联动。统筹考虑人才培养情况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将其作为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计划调控的重要依据。深化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优化专业设置,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其次,引导与促进并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进一步增加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就业机会。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发挥减负稳岗政策杠杆效应,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稳定公共部门岗位供给,实施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统筹做好社会组织、科研助理、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村医专项等招聘计划。健全支持激励体系,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最后,指导与服务贯通。建立“覆盖全体、贯通全程”的就业指导体系,把就业教育和引导作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建立毕业生就业台账和就业跟踪机制,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进展和求职诉求。加强就业安全教育,严厉打击“黑中介”等招聘乱象。

量身定制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首先,拓宽就业渠道。一方面,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建立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推送机制。积极发展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建筑装修、家政服务、保洁绿化等产业,丰富夜市经济、地摊经济等就业形式。另一方面,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吸收农民工就近务工。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发展手工作坊、乡村旅游等,带动更多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型职业。其次,优化就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在农民工输出较多的市县、乡村和就业集中地区,合理设置就业服务站点及规范化零工市场。推动建立针对大龄农民工零工求职登记和用工需求信息库。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再次,加强技能培训。聚焦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需求,为有意愿外出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造条件。最后,维护劳动者权益。健全农民工社保制度,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政策,支持他们参加城镇职工相关社会保险,逐步将其纳入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范围。

靶向发力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首先,扩大岗位供给。加大基层岗位招录退役军人力度。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特长优势,引导他们到政法干警、消防救援、执法管理等领域就业。统筹教育、医疗和其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定向招聘。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军训教官、驻校教员、安保人员等。实施税收减免等政策,推进退役军人到企业就业。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给予创业落户、场地租赁、小额信贷、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退役军人从事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的灵活经营活动。其次,增强就业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愿训尽训、免费培训、自选专业、推荐就业”原则,健全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积极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参加各类创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提升退役军人创业能力。最后,提升服务效能。明确退役军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待遇。完善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台账,采取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调查摸排等方式,对未就业退役军人,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创业。

责任编辑:刘洁玉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