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建设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更是推动党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所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完善纪律规矩,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纪律意识。对于新时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党性修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将纪律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党内纪律强,党性则强;纪律涣散,党性则弱。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的党性观全面构建和党性教育集中开展时期。毛泽东同志强调,“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集体主义,就是党性”“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是党员党性坚强的表现。刘少奇同志在《反对党内各种不良倾向》一文中,进一步明确了纪律教育在党性教育中的具体要求,“共产党员的党性,不只表现在他有最高的最明确的原则上,而且表现在他有最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上……党员的一切思想、言论、行动,都应该是有原则的、有组织的、有纪律的”。对于“粗枝大叶、自以为是的主观主义作风”党性不纯的行为,要及时给予适当的纪律教育和纪律制裁。黄克功事件发生后,毛泽东同志在给雷经天的信中写道:“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果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黄克功事件说明共产党不仅以纪律严明取信于民,而且以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昭示全党。针对刘力功不服从组织安排事件,陈云同志撰写《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上发表。在延安时期,纪律教育的重要一环,在于通过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来锤炼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觉悟,坚定他们的思想信仰,还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归属感和强烈的纪律意识,促进党的团结和稳固,进而提升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杨家岭中央大礼堂 周明明/摄
1941年7月,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这是第一个以党性为主题的文件。该文件深刻剖析了党内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指出需通过强化纪律教育和自我批评,提升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和组织觉悟,进而将党建设成为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坚定、组织上严密的布尔什维克政党。《决定》不仅深入揭示了党内存在的不符合党性原则的错误倾向,还有针对性地提出纠正和防止这些错误的具体措施,尤其是从四个方面强调了纪律性的重要性:一是加强全党的统一性和集中性,强调服从党中央领导的必要性;二是严格执行党的决定,对两面性现象进行彻底肃清;三是对犯错误的干部采取纠正、教育、挽救和团结的方针,对屡教不改者则采取必要的纪律措施;四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教育,重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这种寓党性与纪律于一体的教育,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而深入地遵守,为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纪律教育的常态化手段
勇于自我批评、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早在1929年,毛泽东同志就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目的、任务、注意事项作了阐述,“党内批评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武器”,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增加党的战斗力以达到阶级斗争的胜利,党内自我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延安时期,党中央通过整风运动,号召全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纪律教育,提高党性修养,整肃党风党纪。毛泽东同志指出,“整风是一个大的自我批评,就是以斗争求团结”“我党必须实行公开的自我批评,不怕家丑外扬,隐瞒是不能教育党员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一种同志间互相监督,促使党和国家事业迅速进步的好办法”。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纪律教育的重要手段,毛泽东同志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即如何开展自我批评、如何正确对别人展开批评、如何对待别人对自己的批评。
游客在毛泽东旧居拍照留念
首先,关于自我批评。毛泽东同志强调党员必须具备完全的诚意来审视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在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上,他明确指出,“必须对于自己工作的缺点错误有完全诚意的自我批评,决心改正这些缺点错误”。在延安审查干部会上,毛泽东同志多次进行自我批评,为全体党员树立了榜样。
其次,关于如何正确对别人展开批评。毛泽东同志提出要“严正、尖锐”但“诚恳、坦白、与人为善”。他强调批评要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不能泛泛而谈或空洞无物。同时,要注重方式方法,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此外,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有利于党的团结的话就说,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话就不说;有利于党的团结的事就做,不利于党的团结的事就不做”。这种批评方式不仅能够促进党内团结和谐,还能够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最后,关于如何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毛泽东同志强调共产党员必须虚心倾听别人的意见,学习别人的长处,克服自己的短处。对于别人的批评,党员要有宽广的胸怀和容人的雅量,决不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同时,党员也要从批评中汲取养分,反思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在面对别人对自己的误解或有失偏颇的批评时,毛泽东同志提倡“忍耐、反思、大局”的原则。他劝慰陈毅同志在面对饶漱石的排挤打击时,要“凡事忍耐,多想自己缺点,增益其所不能;照顾大局,只要不妨大的原则,多多原谅人家”。这种忍耐精神和大局观念充分体现了毛泽东作为伟大政治家的开阔胸襟和巨大智慧,为新时代开展纪律教育提供了重要借鉴。
将构建完备的纪律制度体系作为纪律教育的根本保障
延安时期党中央构建了完备的纪律规范、纪律监督、纪律处分制度体系,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纠正了党内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有效增强党组织的团结性。
首先,是明确的纪律规范体系。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便制定“三大纪律六大注意”规范党员行为。1938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重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纪律,要求“制定一种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构的行动”。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文件,对各级组织的职权范围、工作规则和纪律作出明确规定,为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1943年6月,毛泽东撰写了《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将遵守纪律列为衡量干部标准之一。1945年4月,他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强调党要打败日本侵略者、建设新中国,必须把一切力量团结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纪律原则之下。6月,党的七大通过党章规定,明确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遵照党内民主的原则进行工作,才能发扬党员的革命积极性、创造性与巩固党的纪律,并使这种纪律成为自觉的而不是机械的纪律,使领导机关的领导工作臻于正确。在毛泽东指导下,党中央先后出台《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初步建立起一套纪律教育制度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军队人员的政治纪律教育,遏制了无纪律无组织现象的蔓延。
其次,是构建内外完备的纪律监督体系。党的纪律监督是通过党内纪律监督机关以及党外纪律监督组织,对党员进行揭露、评价和纠偏的监督过程。在延安时期,党的纪律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三者相互交织,形成了严密的监督网络。首先,通过监察委员会等机构,对党员进行严格的党内纪律监督。党的七大修正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的监察机关的任务和制度是,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为纪律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扩大群众监督。1941年11月,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在接受人民监督的同时,党也积极吸收知识界和党派的党外纪律监督,通过团结知识分子人士,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共同推动党的纪律建设。最后,强化舆论监督。通过党报党刊等媒体平台,对党的作风进行宣传和监督。在延安整风运动中,《解放日报》先后刊登《整顿三风中的两条战线斗争》《抗议无法无天之罪行》《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思想》《真和平和假和平》等文章。党报的舆论监督,对于整顿党的作风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使全党思想政治觉悟和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总的来说,通过严格的纪律监督,不仅能够有效维护党的纪律权威,还能够促进党员自觉遵守纪律、提高纪律意识,从而自觉践行党的纪律要求。
最后,建立制度化的纪律处分体系。纪律处分不仅是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的有力保障,更是推动纪律教育深入人心的有力武器。它以其明确性、严肃性和强制性,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延安时期,党的纪律处分体系覆盖了党组织和党员两个层面。对于党组织而言,一旦违反党的纪律,便会受到处分,1945年4月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凡不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及违反党章、党纪者,各级党的组织,按照具体情况,得以下列方法给予处分:对于整个组织的处分是:指责;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撤销其领导机关并指定其临时的领导机关;解散整个组织,并进行党员的重新登记”。对于个人党员来说,《中国共产党党章》对党员的违反党的纪律处分形成比较完善的“五种”党的纪律处分,“当面的劝告或警告;当众的劝告或警告;撤销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在“五种”纪律处分中,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的党纪处分。延安时期,针对张国焘分裂党、分裂中央而不知悔改的错误,1938年4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党内报告大纲》的指示。这种依靠党纪对犯错党员的处理,不仅是对违纪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全党同志的警醒和教育,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在革命过程中,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树牢党的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色。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