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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的理想信念建设制度体系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1-17 14:36 作者:梁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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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贯穿党的发展始终,诠释党的逻辑起点,滋养党的政治实践,引领党的未来,是党安身立命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落马干部中,“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理想信念”等成为处分通报中的高频词。这就提示我们,除了教育,如何通过制度推动党的理想信念建设走深、走实,需要认真研究。

党的理想信念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之间的逻辑辩证及良性互动

理想信念建设是党思想建设的基础。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始终;党的二十大报告一以贯之的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度治党成为共识,通过制度推动党的理想信念建设高质量发展是其中应有内容。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来看,党的理想信念与党内法规制度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灵魂内容。任何制度都有其理论基础且带有鲜明的价值色彩和意识形态目的。如果说理论解决了“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制度解决的则是“怎样做”“如何达标”的问题。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表明,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一直是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体系得以确立、完善的价值内核与精神追求,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走向成熟的航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党的理想信念的形式载体。理想信念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理想信念作为观念的、精神化的逻辑体系必须借助具体的规则来承载。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意识形态无论是作为“虚假的观念体系”,还是作为“诸多社会意识形式的体系”,抑或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都是一种观念的存在,只有借助一定的物质载体、外化为一定的制度,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它的作用与功能。马林诺夫斯基曾提出:“所有文化进化式传播过程都首先以制度变迁的形式发生。”理想信念的践行需要制度的支持,理想信念的教育需要制度保障,理想信念的建设成果需要用制度来凝练和巩固,正如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言“道德原则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也就是说,理想信念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一系列具体的党内法规制度来实现并检视的。

党的历史表明,党的理想信念建设始终离不开党纪的约束规范作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加强纪律建设,实现了党的团结、提升了党的战斗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党纪更加系统、规范和全面,有力的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他明确提出“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化”命题,要求“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只有充分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之间的辩证关系,既重视理想信念对党内法规制度设计、完善的引领作用,又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对中国共产党理想信念培育、践行的支持保障作用,努力促进二者良性互动,才能推动党的理想信念建设走深走实,走向高质量发展。

以理想信念为引领,持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的理想信念是党内法规制度的灵魂,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理想信念的主要载体。要推动党的理想信念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首先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顶层设计中贯彻理想信念建设的总要求。2017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强调,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党内法规质量。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指出,做好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这两部调整党内法规建设的总体性规范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建设制度化的总要求。秉承党的理想信念建设制度化顶层设计的基本精神,近年来党中央制定的系列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含有“理想信念”建设的内容。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就明确了“建设一支信念坚定……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部分的内容即为“坚定理想信念”。“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开篇就强调“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明确“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则把坚定理想信念确定为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等。为更进一步加强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建设,应更充分、更全面的将党的理想信念融入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中,通过规范行为渗透,由表入里,从量变到质变,从习惯到信仰。

以党的理想信念建设为引领,深化党内法规清理工作。聚焦党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及社会实践的发展,适时对党内法规进行清理工作,使其前后逻辑保持一致,与发展着的实践保持一致,是有效发挥党内法规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党内法规清理既要紧扣发展着、变化着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和社会发展实践,推陈出新,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实践如何发展,党内法规清理工作也必须以有利于坚持并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的理想信念建设为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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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党内法规执行水平推动党的理想信念建设高质量发展

   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重在建设,建设主要依靠党内法规制度。党的理想信念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但检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标准和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建设的路径是具体的。

确立以制度推动党员理想信念建设的思维方式。党的理想信念是党内法规的灵魂,党内法规是党的理想信念的主要载体。一个党员干部大脑中是否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能根据他的所言所行,外在表现等来判断,最基本最可靠的标准就是他的言行能否与党内法规保持一致。时时、处处、事事以党内法规的标准要求、规范党员的言行,也是助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的过程。推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建设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从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抓起,滴水穿石,久久为功。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为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提供外在约束。制度的执行贵在自觉,重在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方位、多元性的监督体系有助于党员从政做人、执政办事符合党纪要求,保证党员干部严守理想信念标准,在党纪刚性约束下深化理想信念建设。

持续深化对违反党内法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大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腐败态势,党中央果断出手,重拳反腐,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遏制住腐败蔓延之态,依靠的是查办案件、执纪问责所发挥的强大震慑。党内法规制度无论如何完善,总有少部分党员干部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明知故犯。要保证承载党的理想信念的党内法规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必须强震慑,对那些有规不依,明知故犯的少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以警示、挽救游走在违纪违规边缘、抱有侥幸心理的个别党员干部。

继续加强党内法规培训,深化党员对党内法规的认知。党员违反党纪法规,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对党内法规的内容、核心要义、适用范围等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是认识到位,明知故犯。对于后一种情形,只能通过严格执纪问责来规范行为;对于前一种情形,首先应通过认知类型的教育培训解决对党内法规“知”的问题。知而信,信而行。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党员干部进行富有实效的党内法规知识全面轮训和有针对性的重点轮训。

在推动党员理想信念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规范约束功能,由不习惯,到习惯,再到自觉,最后内化为信仰,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

(作者单位:陕西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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