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六安市金安区委组织部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纪检、巡察办等部门多要素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助力组织监督和巡察监督同向发力,提升监督质效。
每轮巡察前,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巡察办商定巡察人员名单,组建巡察组,截至目前,共抽调纪检、组工、政法、审计等近200名干部参与巡察。召开巡前情况通报会,区委组织部向区委巡察办通报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等,重点通报被巡察单位上一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为开展精准巡察打好基础。
建立“四方反馈”机制,在每轮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分管或联系区领导、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对口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负责同志,根据工作安排参加巡察反馈会,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在巡察整改环节,区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向区委巡察办反馈,并派员列席指导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截至目前,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约谈2人,提醒谈话1人。在对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或班子成员开展任前谈话时,提醒其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在巡察结束后,依规查核处理巡察移交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