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的通知》,明确从市直机关之外转任到市直机关,主要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拟转任人选,从制度上更加规范转任工作,努力构建“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去、上级机关公务员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机制。
鼓励市直机关拿出科级领导职位,参加全市面向基层的集中公开遴选,为在基层踏实工作的优秀公务员畅通晋升通道。制发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操作规范,着力提高考试规范性、科学性,结合不同单位的职能特点,实行分职位单独命题,最大限度选出适合职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为有效纠治“会考不会干”和“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在公开遴选中全面推行实干实绩评价工作。评价总分100分,一般按10%的比例计入遴选总成绩。评价主要聚焦综合素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实绩四个方面,通过“定量+定性”的方式综合评分,由遴选单位根据职位特点“一职一评”制定具体计分标准。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考试全流程从严把关,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岗位设置突出科学合理,不允许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坚决避免“萝卜招考”。压紧压实遴选单位党委(党组)责任,确保严格按制度办事、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明确指出对违反规定的转任事项,呈报的不予审批或者备案,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