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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

分类考察人才能力业绩成果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5-02-17 10:35 作者:通讯员 楚仁轩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北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这是该省首次专门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评价支撑。

明确职称评价适用范围为全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湖北省登记注册、依法成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还包括全省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人事考试、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行业社团组织、高校就业指导机构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分类评价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岗位类型特点,分类设置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要求等职称评价标准。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考察其推动完善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方面的业绩水平。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主要考察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作用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主要考察其在推动人力资源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取得的社会效益。

促进制度衔接。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职称,参加高一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及评审时,视同具备同级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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