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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实施“拟容可纠”机制

风险报备 督考防错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11-20 12:00 作者:通讯员 夏梓源 杨璐嘉

今年以来,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探索实施“拟容可纠”机制,通过前置容错端口,建立事前备案“白名单”,构建风险报备、过程督考的工作体系等举措,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补救”向“事前介入”转变。目前共计收到15件报备事项,对8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

根据本地中心工作项目清单,将8个镇街道、22家区直部门、9个专项办列为重点容错监测单位,列出“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机制改革创新,敢于突破定势思维,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造成非议”“主动揽责承担过江隧道建设等任务较重、情况复杂的重大工程”等31种明确容错的情形。同时,前置容错报备关口,由单位或干部自主书面申请容错事项,相关部门事前认定是否符合容错范畴,配套实施问责调查、容错评估“双启动”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因流程繁琐、时间过长对干部个人造成的影响。

针对已备案事项,进一步细化预警、研判等具体流程,综合运用“平时考察+专项考核”“重点督查+随机抽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方位掌握干部备了什么、做了什么、错了什么,防止一备了之、以备代错。今年以来,累计选派52人下沉考察,发现苗头性问题14个、提醒谈话36人次。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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