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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5-07-22 10:03 作者:张琰

近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其中提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一些考核隐形变异、指标繁杂,加重基层负担”问题。通报指出,在中央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部署开展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后,2025年绥化市公安局仍以“战况统计”为名,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变相开展考核,考核体系庞大繁杂……这一案例再次敲响警钟:形式主义问题顽固复杂,整治基层考核乱象,必须出重拳、见真章、求实效。

考核不能搞“繁琐哲学”。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在推动工作落实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若名目繁多、频率过高,不仅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还会加重基层负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做法却与规定背道而驰,考核指标体系庞杂,频繁进行排名通报,过度依赖痕迹管理,陷入了“繁琐考核”的误区。各自为战制定考核细则,看似“细化责任”,实则形成“多头考核”的叠加负担。用“台账厚度”“照片数量”衡量工作成效,看似“强化落实”,实则将基层拖入“造材料比干实事更重要”的误区。这些问题不仅耗费基层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让基层干部难以将心思真正放在抓落实上。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从源头着手,向治本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比如,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破除传统思维、路径依赖,以考准考精考实为出发点,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比如,强调对乡镇(街道)工作成效的衡量,要以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为依据,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认识为基层减负是一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要防止上级官僚主义催生下级形式主义,不能只看考核数据、报表材料,而要多关注基层实际情况和困难,多在抓落实、解难题、谋发展上下功夫。只有把基层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才能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地方和基层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从源头上整治考核过多过滥、隐形变异等问题,力戒华而不实、弄虚作假。一方面,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坚决砍掉不必要、不合理的考核事项,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另一方面,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绩,减少对痕迹材料的过度依赖,多采取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群众评价等方式,全面客观了解基层工作情况。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督检考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加重基层负担现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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