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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5-07-16 10:09 作者:壹言

梳理近期多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等现象屡有发生。

这不仅仅是吃吃喝喝的问题,更暴露出“吃老板”的顽疾。从现实看,一些干部由于追求奢靡享乐之风,很容易从“一顿饭”的小事小节,跌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再分析不难发现,“吃老板”也折射出不良的政商关系。这与“亲”和“清”的要求背离,也与民营经济促进法中“保持清正廉洁”的要求相悖。

政商关系是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如何与企业家相处,既不“勾肩搭背”又不“背对背”,是一门学问。关键要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这是锤炼党性的使然,也是涵养作风的要求。

“亲”要亲在以无私之心,真诚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广东省深圳市一家企业负责人讲了一个故事:公司研发的技术需要资金、推广时,有关部门协调各方,为创新成果市场化运用充当“推销员”。如今,很多地方都把“有事服务、无事不扰”当作一种理念,把“服务前移、贴心周到”当作工作方式。其实,提高“亲”的温度,守住“清”的边界,当好企业发展的“贴心人”,做的就是服务增量,提振的也是发展信心。

“清”要清在以坦荡之心,掌握分寸、把握界限、清而不疏。对党员干部来说,清正用权是底线,清清爽爽是本色。为什么很多干部与企业家相交,能做到有交集而不交换、有交往而不交易?在于自身讲规矩、不逾矩,在于制度破“潜规则”、立“明规矩”。由此,企业家也放下包袱、大胆发展,更加懂得赚钱“靠本事”而非“靠关系”。无论是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搞经营,推动事业发展便能步入“阳光大道”。

亲则两利、清则相安。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关键要处理好激励与约束的关系。广东广州出台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围绕18类政商交往高频场景,构建行为指南,旨在消除干部顾虑;福建泉州出台文件明确容错免责事项,为敢于担当、无意过失的干部“撑腰”。一份指引、一个文件,明确行为规则,也是发展保障。对党员干部来说,有“紧箍咒”,有“护身符”,不当“甩手掌柜”,勇当“实干健将”,助企护企惠企会更加有力有节有效。

心底无私天地宽。把群众装在心里,把事业装在心里,不谋私利、克己奉公,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光明磊落、大胆干事,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这样的要求,不限于助企发展,更不止于一时一地。其实,做到风清、气正、心齐,党员干部与企业家“友好握手”,定能搬开“绊脚石”、铺好“快速路”,为干事创业蓄积动力,实现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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