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劳模产品专柜”的劳模企业由13个增加到15个,专柜售卖的劳模自主创业产品由80多种增加到132种,劳模产品销量喜人……这是近日安徽省总工会推动设立的“劳模产品专柜”运营满一年交出的“成绩单”。(见1月17日《工人日报》)
专柜产品劳模制造,信誉良好质量可靠。贴着“劳模制造”标签的产品进超市、设专柜,不仅是一种营销方式的创新,还可以看作是“首发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劳模产品专柜”以超市等零售主体作为媒介,一头连着劳模的创业创新,一头连着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带动相关产业的升级,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还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品质化消费需求,实现多赢。这种形式值得关注和持续探索。
劳模有精神,劳模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劳模的精神。众所周知,劳模产品的底色是劳模的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匠心和责任心,是劳模对品质的严格把控,是其技能的体现。就此而言,“劳模”两个字本身就是产品的金字招牌。“劳模产品”满足了人们放心消费的需求,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正如“劳模产品销量喜人”的成绩,很多消费者都是冲着“劳模”的招牌去购物的。
“劳模产品”市场表现不俗,也会对劳模形成激励效应,反哺相关产业。一方面,市场的良性反馈,能为劳模及其所在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回报;另一方面,也能为劳模带来信心,激发出更高的创新热情。市场表现与劳模干劲双向奔赴、“劳模产品”丰富消费者的日常选择、超市等合作零售端因“劳模产品”而受到更多关注,吸引更多的消费流量,取得更佳的经营业绩。显然,这是一种社会共赢的良性循环。比如,某超市加大劳模产品迭代创新,与全国劳模潘苗苗合作开发自有品牌“红之品”面条上柜销售。品类上选取畅销规格及口味开发,设计上打破传统,画面活泼美观,产品的销量大增,前台毛利达30%。
“劳模产品”既有经济价值,也有文化价值,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弘扬劳模精神。安徽的“劳模产品专柜”运营模式实现了“劳模+产业+市场+消费”的“化学反应”,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积累了有益经验。期待各地能学习借鉴“劳模产品专柜”经验,进一步探索完善“劳模产品专柜”运营机制,加强对劳模创新创业的支持,加强对“劳模产品”的质量管理、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鼓励支持引导劳模与相关企业开发出更多、更优质、更有影响力的“劳模产品”。
让“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融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劳模产品的创新探索是个良好开端。期待这种朴实而又具有创新价值的“首发经济”持续做大做强,惠及更多劳模、更多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