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开展一些覆盖面广涉及面宽的工作,往往会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和若干配合单位。顾名思义,牵头单位就是要牵头抓总,做好与各配合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承担主要责任、发挥主要作用。然而,实际工作中,一些牵头单位存在“一牵了之”的情况,影响了工作推进。
按说,牵头单位不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规划,更要深入细节,做好与各配合单位之间的无缝对接与高效沟通。但部分牵头单位却将“牵头”简化为“发令”,将责任与担当抛诸脑后。它们或是对“牵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满足于派任务、催进度、收成果,却忽视了统筹规划与主动作为;或是片面认为配合部门理应“干活交活”,自己则置身事外,不愿承担丝毫责任,导致“牵头”变“甩锅”,“共商”成“独断”。
这种“一牵了之”的作风,实质上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是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写照。它让“牵头”沦为“挂名”,使原本清晰的责任体系变得模糊不清,不仅削弱了团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更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政府的公信力。
警惕工作“牵头”变“挂名”,关键在于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担当与服务意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牵头单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确保牵头单位既能“牵好头”,又能“负好责”。对于那些只发令不担当、只催办不协助的牵头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效的震慑与警示。另一方面,牵头单位自身也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不仅要成为战略规划的高手,更要成为沟通协调的行家。要深入了解配合部门的需求与困难,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