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更早时候,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一结束,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在解读会议精神、回应经济热点问题时称,“部分新兴行业存在重复布局和内卷式竞争”。近年来,在部分行业和某些领域确实存在着“内卷式”恶性竞争,给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带来不利影响。
“内卷”一词出自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的著作《农业的内卷化》,形容一种“很辛苦又很不经济”的模式。“内卷式”恶性竞争是指在一个行业内部,企业为了争夺市场、排挤对手,试图通过无限制地压价来获取短暂竞争优势,结果却使各方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努力,换来的不是自身境况的改善,而是行业整体发展环境的恶化和各自生存压力的增加。“内卷式”恶性竞争颇像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因为不合作,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进而使集体利益受损。
引起经济领域“内卷式”恶性竞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容量有限的市场促使一些企业为了生存,通过“价格厮杀”、“山寨”模仿先进技术等方式争取订单和市场份额。我国生产的摩托车曾风靡东南亚,一度占据越南80%的市场份额,但因企业竞相压价、恶性竞争,产品质量却跟不上,最终风光不再。一些稀土企业也曾因恶性竞争、相互压价,而导致我国稀土卖出“白菜价”,造成巨大资源浪费、生态破坏和经济损失。二是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一些企业的产品在性能、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与竞争对手高度雷同,又不能在细分市场上立足,只能通过打价格战的方式获得竞争优势。三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引起产能扩张过快。不少地方为了抢抓“风口”,一味上马新兴产业,结果造成重复建设、产业同构等问题。四是地方保护主义与市场分割。一些地方人为设置市场壁垒,如不允许外地企业参与当地的招标等;还有一些地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争夺投资项目,违规实施税费、用地等各类优惠,人为制造“政策洼地”,使招商引资陷入盲目无序,干扰了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这样既会造成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也会加剧产业同构与价格“内卷”。
在“内卷式”恶性竞争下,相关企业举起低价格大旗。低价格往往意味着低成本、低质量。为了压低成本,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会想方设法将一部分成本转移给上下游企业承担,给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前景蒙上一层阴影。打价格战的企业由于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亏损,根本拿不出足够的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在这种情况下,最终受损的是广大消费者。防范“内卷式”恶性竞争需要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障,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创“改革高地”转变。首先,合理制定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重点加大对项目落地的考核力度。其次,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招商引资风险的防范和规避,引导基层政府在重视数量的同时更加关注质量、重视实绩。再次,加大对各类招商骗局的查处力度,严格限制“超常规优惠”“抽屉协议”“隐形补贴”等,尽可能消除企业“换个地方拿补贴”的空间。最后,当前正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此同时,也要加快一体化政务的构建,以缓解招商引资内卷现象。
加大法治建设的力度。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充分发挥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规范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和“内卷式”恶性竞争的发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中,可考虑纳入“内卷式”恶性竞争相关条文,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法律支持。《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下一步应重点抓该条例的落实,做到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统一尺度。
发挥行业协会在我国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作用。行业协会不仅是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力量,还是推动行业管理、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信息与支持、引导企业走向市场与国际化的重要平台。通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建立投诉机制、推动行业标准制定、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协助政府监管以及倡导长期主义发展理念等方式,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比如,行业协会可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与政府部门、学界等合作,对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行业开展前瞻性研究,进行市场合理产能的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对企业的投资行为或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起到信息引导作用。
转变企业的经营思维。对企业来说,彻底摆脱对“卷”价格的路径依赖,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卷”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上。随着我国人均GDP的增长,人们越来越重视消费升级,低价格低质量的经营模式难以持续。部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引领消费潮流,通过产品创新实现“供给创造需求”。此外,企业要实时研究市场需求动态、追踪市场动向,合理布局并适时调整生产规模,遵循“需求牵引供给”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