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组织部门要旗帜鲜明为敢涉深水区的干部撑腰,做到容错纠错防错并举,让干部挺直腰杆、阔步向前,在改革舞台上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精准把握容错界限,鼓励放开手脚加油干。改革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的改革进程中,干部难免出现过错和失误,若害怕过失而止步不前,就会贻误改革时机、错失发展机遇。要明晰容错的政策底线和法纪尺度,容“为公之失”、容“探索之误”、容“创新之挫”,因地制宜、因时施策调整公开容错范围,让干部明确可容边界,大胆投身改革事业。规范容错审批流程,明确“提交申请、调查审核、集中研判、综合认定、结果反馈、存档备案”全链条细则,确保各环节严谨规范、公正透明、高效有序,引导干部正确运用容错机制,杜绝把容错政策当成“挡箭牌”“保护伞”。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悔改、一错到底。要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帮助干部及时纠偏正向,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取得进步。把好干部思想关,经常性开展“思想体检”,教育有错干部正视问题、反思错误,并及时跟进心理疏导,助其卸下“些许偏差全盘否定”的思想包袱,消除“一次出错前功尽弃”的心理顾虑。推进纠错指导,帮助干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如制度缺失、方法不当、管理漏洞、主观疏忽等,用最短时间发现问题、中止失误、补救过错,引导干部少走弯路、不走绝路、重回正轨。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纠错方案,明确纠错目标、督查单位、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定期回访了解纠错进展与成效,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跟上去,继续为改革事业担当尽责。
容错是手段,纠错是目的,防错更关键。要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推进改革进程中注重长远规划和实际效果,避免为追求政绩而盲目决策、急功近利,切实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聚焦“事前报备、事中汇报、事后总结”三个关键环节,运用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干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一时间发现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问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重点跟进掌握干部被容错纠错后的工作表现和干事状态,给予关心鼓励,避免一步错、步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