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介绍,今年湖南省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坚决纠治搞“新形象工程”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在全省摸排项目14869个,发现涉嫌“新形象工程”52个,叫停项目4个,整改33个,引发广泛关注。
“新形象工程”是指在一些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仍然在搞非必要、非急需项目,形式隐蔽、名目巧立是“新意”所在。忽视当地条件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打着“为民谋福祉”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从各地专项纠治的重点来看,都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也是新近出现的热点问题。
“新形象工程”虽然穿上“新马甲”,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但“老毛病”仍贻害无穷。该类工程项目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仅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极易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因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以来,多地持续进行纠治和曝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令人拍手称快。
“新形象工程”令人深恶痛绝,为何现实中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一则是领导干部政绩观出了“岔子”,一些地方的党员干部为了个人仕途升迁,沉迷追求“显绩”,好大喜功之下各种打着“民生”“生态环保”“党建”“文旅”等旗号的表面功夫就多了起来;二则是监督留下了“空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工程项目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如果决策机制不健全、决策行为不规范、决策水平不够高,加上未形成监督合力,就会给“一言堂”“拍脑袋”留下空间。
谁搞“形象工程”,谁就自毁前程。长远来看,“形象工程”由来已久,在此基础上的新变形也会层出不穷,纠治也要持之以恒、因症施策,不能松一阵紧一阵,也不能用“老一套”。要抓住关键人和事,进一步提升纠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同时,也要形成长期震慑,对经核实的典型问题定期公开通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让形形色色的“形象工程”失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