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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力量不可小觑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02 08:53 作者:郑斐

“她”,是群众口中的“好闺女”;“她”,是百姓身边的“服务员”;她,是活跃在村头、社区的“村社总理”。

最新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显示,2022年居委会成员、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54.3%和41.3%,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6.1%和10.9%。在我国基层数十万个村、社区中,越来越多的“她”力量,正展现着独特的魅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汉阴县盘龙村党支部书记颜显琴,安康市最美基层党组织书记、汉滨区鼓楼社区党委书记马英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女干部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尤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基层组织在提升管理能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服务水平——治理精细化、服务更暖心,在这方面,女性干部有着更多无可比拟的优势。面对群众的家长里短,她们能耐心倾听,轻声细语化解矛盾;在乡村振兴主战场上,她们能细心了解每一户群众的需求,制定出精准的帮扶措施;在社区服务中,她们能温馨地关切老人的生活起居、孩子的教育成长,用爱心编织温暖的网络,让基层工作充满更多温情。

长期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促进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各种文件,但传统的观念与性别分工的原因,导致女性在实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比男性相对弱势。这种弱势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缺乏能力或经验,而是缺乏平等的机会。2022年全国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发展目标尚有差距。

基层呼唤更多的“她”力量。面对新时期的新情况,要更加重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发挥女干部重要作用。要给女性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推动更多的基层女干部脱颖而出。一方面,要提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另一方面,要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推动各类妇女人才在社区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作用。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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