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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官之火装上“红绿灯”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08-29 10:55 作者:黄启明

为官一任,应当造福一方。然而,一些新上任的领导干部急于做几件有影响力的事,以显示自己的才能和胆识,巩固自己的声名和地位,不小心便容易热心“造势”、忽略“造福”。领导干部满怀干事创业的热情,履新时想烧“三把火”固然不错,但若操之过急,则容易适得其反。要谨防“政绩冲动”,为“新官之火”装上“红绿灯”,把干事创业之火烧到该烧的地方,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真正造福一方百姓。

对“形象工程”亮“红灯”。履新“烧火”并不代表可以肆意“放火”。有的领导干部工作简单粗暴、贪大求洋,刚到任就违背群众意愿盲目举债上项目,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最终闹得民怨沸腾。急功近利吞噬的是民心,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予以纠正。要做实做细调研工作,既尽力而为,更量力而行,超出能力范围的、劳民伤财的事坚决不做,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上,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政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对“标新立异”亮“黄灯”。政贵有恒,治须有常。一方发展离不开一任接着一任赓续前行,一项事业离不开一棒接着一棒奋力奔跑。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往往干劲足、思路新,有时会以“改革创新”之名对原有做法全盘推翻、另起炉灶。然而,为改革而改革,“令”随人变、朝令夕改,不仅会付出更多的“试错成本”,更会损害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当地的营商环境。新官到任要掌控好“火候”,做到既创新也守正。要传承以往行之有效的好思路、好做法,沿用原来的好政策、好制度,保持政策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谨慎求证、大胆创新,摸着石头过河,努力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对“旧账销号”亮“绿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工作调动不意味着历史遗留问题自动“翻篇清零”,职务调整也不是领导干部的“护身符”。新老交接,既要交接权力,更要交接责任,避免工作脱节、工程烂尾。新任领导干部要树立“旧账”就是“民心账”的理念,敢啃“硬骨头”,敢接“烫手山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逐一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把一份份“问题清单”转化为一张张优秀的为民答卷。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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