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是每一个共产党人的终身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加强党性修养、提升精神境界,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公私这把尺子度量党性、检验作风,树立正确的公私观,明晰公与私的界限。
公私观是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公与私的关系作出指示,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一连六个“公”字,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做人的遵循、做事的标尺、用权的准则。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错误地将公与私搅在一起,法与情缺乏界限,所言所行严重违背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要求。有的公私混淆,先私而后公,甚至有私而无公,将私利凌驾于公利之上;有的为一己之私,不惜损害集体利益;还有的以权谋私,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大搞权钱交易。这些党员干部褪色变质、腐化堕落,公私不分、私欲熏心是导致其行为失范的根源所在。
“公”字小了,党性就少了;“私”字大了,杂念就多了。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些模范之所以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口碑,就在于他们始终不忘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信仰坚定、党性坚强、一心为公、公私分明。可见,凡事出于公心,就能秉公用权、尽职尽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更要正确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苦和乐、亲和清的关系,修身慎行、怀德自重、强固党性。
要常补精神之钙,大公无私、一心为公。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党员干部应具有的公心既不可能与生俱来、从天而降,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在日积月累的理论学习中强固。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理论学习上要舍得下“绣花功夫”,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日常学习的必修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理论学习中接受精神洗礼,打扫思想灰尘,祛除思想杂质,提升思想境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始终做到大公无私、一心为公。
要常思纪法之严,公私分明、严以律己。判断一名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最直观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现实中,一个党性坚强、公私分明的人自然是注重守纪律讲规矩者;反之,一个党性不强、充满私心杂念的人,往往公私不分,甚至为一己之利“损公肥私”,是破纪越规者。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恭敬之心、敬畏之心,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时刻高悬纪律规矩这把戒尺,坚持公私分明的基本操守,秉公用权、严格自律,不以私事误公务、不拿原则换人情、不把个人好恶当标准、不使亲疏关系成羁绊,做到行有所止、欲有所制。
要常念岗位之责,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党章明确规定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奉公当去私心,关键是要摆正公与私的关系,在担当尽责中涵养公心、纯洁党性。在公私问题上,党员干部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时刻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恪守党性原则,不断强化为党分忧、为民尽责意识,对事业要执着,对名利要淡泊,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私心所扰,自觉把业绩写在大地上,把声名留在群众中。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或冲突时,更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始终做到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
要常修为人之德,公而忘私、无私奉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更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从“一腔热血洒高原”的孔繁森,到“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的林俊德,再到“将生命定格在扶贫路上”的黄文秀……无数共产党人把“小我”融入“大我”,公而忘私、无私奉献,在人民群众心中树起了一座座不朽的丰碑。
公私作为一把标尺,可以衡量一名党员干部的品德高下,折射其党性修养水平高低。党员干部要经常同革命先辈对标、与先进典型对照,及时纠偏正向;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淬炼无私品格、涵养奉献情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