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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为政绩观纠偏校准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4-08-14 11:11 作者:晋玉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绩是为政的功绩、实绩,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化对政绩观偏差的总结研究、认识理解和规律把握,常为政绩观纠纠偏、校校准,确保不离经叛道。

各地锚定蓝图埋头苦干实干,政绩观整体向好。但仍有少数地方存在政绩观偏差现象。有的重显绩轻潜绩,制定政策、处置问题时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有的重速度轻质量,大肆开发导致“豆腐渣工程”;有的重形式轻效果,乐于开会部署喊口号,雷声大雨点小;有的重局部轻整体,追求局部利益多,考虑中心大局少等。这些问题根本上是政绩观错位引起的,必须完善政绩观纠偏校准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矢志不渝为民造福。

思想松一寸,行动偏一尺。实践证明,政绩观的偏差往往是从“三观”的蜕变开始。要时刻拧紧“总开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主题主线,建立科学系统的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和培训机制,坚持把正确政绩观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首要课、必修课,引导坚决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同各种错误的、偏差的政绩观作斗争。还要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风向标”,建立健全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体系,善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政绩、考政绩、评政绩。

没有评估、缺少监督、无人问责,落实就会走偏、执行就会走样。要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探索出台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具体细则,制定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职责清单,常态化推进问题整改销号。探索制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导规范,明确权责边界范围,遏制一时政绩冲动、消除任性用权空间。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辨识好是政绩还是“政绩工程”、为公还是为私,严治“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等政绩观偏差问题。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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