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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02 16:14 作者:王庆峰

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经过5年努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部署的首个落地实施文件,释放了我国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鲜明信号。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从2012年的53.10%提高至去年的66.16%,但从国际上看,那些已基本完成城镇化进程的国家和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大多稳定在80%以上。这意味着,我国城镇化未来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而根据有关测算,中国的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拉动约万亿元新增投资需求和2000多亿元新增消费需求。可见,新型城镇化具有支点式的撬动作用。

新型城镇化是一场全方位的改革。《行动计划》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基本明确了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主要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在笔者看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首要任务,也是重点难点所在。

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虽然我国已经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的目标,但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还有很大潜力。同时,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还有较大差距。比如,虽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8.3%,相差17.86个百分点。按照七普数据计算,可以看到城市里大约存在2.5亿“两栖人口”,他们在城里打工,但户籍仍然在农村,人户分离现象突出。

那么,为什么大量人口已进城却未落户呢?这是因为,传统意义的城镇化主要关注土地和人口的非农化,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民工、农民等相对弱势群体的发展诉求。比如,以前在很多城市落户有学历门槛、社保门槛,导致大量人口“不能落户”。这些年,很多城市已全面放开落户,但又出现“不愿落户”的问题。就拿子女教育来说,长期跟户籍和房产绑定,落了户没有买房,孩子也很难上好学校。同时,农村户口还关系到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落户通常意味着要放弃农村的土地,大多数人自然“两害相权取其轻”了。

可以说,这种大量人户分离的现象,是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的主攻点所在。所谓“以人为本”,也就是更加关注“人”的现代化问题,更加关注每一个人在城市享有平等的生存、发展和参与的机会,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行动计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不仅有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还包括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等,指向十分清楚——户口不等于福利,在哪里落户,就应该在哪里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此外,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顾虑,《行动计划》还提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或能起到针对性的激励作用。

总而言之,要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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