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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企业更多人才评价权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23-12-04 11:18 作者:于洋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各地积极引进培育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不科学、不合理现象,导致高层次人才过度集中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反而呈现“边缘化”态势。改变这种“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认定机制,要让企业在高层次人才认定中拥有更多话语权,更好激发用人主体的积极性。

产业发展离不开人才。高层次人才认定要紧扣当地产业布局,科学制定分类目录,不能搞学历崇拜、奖项崇拜,要建立以能力、贡献、创新价值为导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艰苦边远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低端,区域人才整体层次不高,高层次人才认定更要注重匹配度和适用性,不能人为拔高认定标准。要坚持缺什么引什么、用什么任什么,着力打造与产业链匹配的人才链,做到以岗择人、按需选人。

企业是用人主体。认定高层次人才要更多让企业参与进来,按照企业人才需求靶向施策、对症下药。要“量体裁衣”,采取差异化认定标准,针对同一门类人才,在企业工作的,可在学历、职称等方面相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适当降低要求,鼓励更多人才往企业集聚,往生产一线集聚。

高层次人才认定是激励企业强化人才培养的有力举措。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重点奖励能解决“卡脖子”难题、实现产业升级的人才,持续优化企业人才结构、质量、技术水平。同时,可将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作为企业等级评定、贡献排名参考依据,加大政策间联调联动,让企业由被动参评变为主动培养,真正实现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

(作者单位:大连市中山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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