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目标一致、关联互动,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强大动力。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增强贯通协调合力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党内监督引领下,构建以纪检监察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格局,准确把握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原则要求,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湖北省纪委监委找准实施路径,协助省委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机制,将22个监督主体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搭建起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平台载体,定期组织各监督主体通报、会商重点监督任务。
纪检监察监督具有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实践中,应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构建职责清晰、统筹有力、衔接有序、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好示范引领。山东省纪委监委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有序推进向省属本科高校和省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在日常监督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应注重相互支持、加强配合。甘肃省纪委监委深入调研,积极与各监督主体会商研究,制定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全省纪检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总体框架和主要事项,陆续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统计、信访等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推动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完善协同机制,夯实贯通协调基础
加强多方监督主体贯通协调,离不开协同联动、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顶层设计,探索提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原则、责任分工、配合机制等,逐步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推动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制度体系。
为推动各类监督结合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推进政治监督、专项整治、案件办理、以案促改促治等需要加强贯通协调的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对健全信息共享、计划协同、线索移送、力量互助、成果运用、交流互鉴等机制提出要求,指导意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规范衔接措施,健全协同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健全制度机制,才能使贯通协调常态长效。山东省纪委监委通过健全完善协作配合制度机制,着力消除贯通协调堵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导图,并优化组织体系,推动“四项监督”机制整合、流程再造;出台《“室组(企校)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健全协同机制,有力推动了监督办案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制定《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指导意见》,与人大、民主、行政、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主体建立了22项协作配合机制,形成“1+22”监督贯通工作体系。
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的功效。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能职责,围绕监督前的信息互通、监督中的问题线索移送、监督后的成果共享,与其他监督主体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陕西省纪委监委为规范问题线索移送,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意见》;为有效衔接司法监督,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出台《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推动法法衔接更加顺畅。
强化资源整合,丰富贯通协调载体
贯通协调、统筹推进是党中央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只有厘清权责边界、搭建协作平台、强化资源整合,才能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
建立统一的监督信息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强化对监督信息的收集、甄别、分析、研判和共享,可以有效整合各监督单位的监督信息资源,提升监督信息利用率。山东省纪委监委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全省统一、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监督贯通应用平台,建立全省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贯通巡视巡察、党风政风、信访、案管、监督检查以及各派驻机构等部门的业务数据,对接市场监管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48家省直单位、平台的349项25亿余条政务数据资源和监督信息,打造了涵盖海量监督数据的信息库,着力打破各监督主体间的数据壁垒,以“数据整合”促进“监督贯通”。
创建监督人才共享平台,可以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供人才保障。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与其他监督主体的人员借用、咨询会商等力量互助机制,必要时商请其他各类监督主体以适当方式参与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监督人才共享平台,将熟悉政策法规和精通审计、财会、统计等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员纳入人才库。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持续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促进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